《血证论》是清代名医唐容川对血证辨治的成就总结,成书于年,名闻于蜀地,由于当时西方医学逐渐日盛,唐氏力图以西医知识解释中医基本理论,故其毕生所著理论多有客观上的正验,影响较大,对临床确有参考价值。
一.血证的治疗原则
唐氏认为血证大半是由气病导致的,因此在临床上非常重视气的调治,并认为“和气”是治血证的第一良法。其说:“表则和其肺气,里者和其肝气,而尤照顾脾肾之气,或补阴以和阳,或损阳以和阴。”其目的在于使气血调和。
根据不同的血证,采取不同的措施,但不外调气、补气两种。
★调气
调气包括降逆和泻实,凡属气逆的血证都宜降逆。他说:“上者抑之,必使气不上奔,斯血不上溢,降其肺气,顺其胃气,纳其肾气,气下则血下,血止而气亦平复。”降逆之法不但为吐血而设,凡咳血、咯血等上部出血证均可用之。故唐氏说:“止血之法虽多,而总莫先于降气。”
至于泻实一法,适用于气盛的血证,他认为“气盛即火盛”,故泻实也就是泻火,火不上炎,则血不妄行而自止,而大**连泻心汤是最好的泻火剂。
★补气
气虚不摄而致血证,应用补气的方法,然补气法又有补虚与升陷两种。补虚以培补脾肾为主,其谓:“当补脾者十之三四,当补肾者十之五六”,补脾用归脾汤,补肾用断红丸,大虚亦可用十全大补丸。升陷法是以升举元气为主,凡元气下陷,血随气下而造成的下部出血证适用此法。他说:“崩中虽是血证,而实则因气虚也,气下陷则水随而泻,水为血之侣,气行则水行,水行则血行,宜服补气之药以升其水,水升则血升矣,补中益气治之。”
二.血证的治疗大法
唐氏在调气的原则下,在具体措施上对治疗血证提出止血、消瘀、宁血、补虚四个大法。他认为出血证,尤其是大出血证,往往气随血脱,危急异常,“此时血之原委,不暇究治,唯以止血为第一要法。
”血止以后,则急须祛瘀,因其离经未出之血,不及早祛除,日后变证百出,如发热、痨瘵、结瘕、刺痛等症都是瘀血所致。为了消除后患,唐氏以消瘀为第二大法。
止血消瘀后,气血运行尚不能安谧平静,往往再次出血,故唐氏以宁血为第三大法。
出血以后,往往出现阴虚证状,阴虚阳无所附,久则阳气亦虚,故唐氏以补虚为第四大法,以收功善后,这是唐氏治疗血证的四大纲领。
其中独到之处,是止血不仅要止溢出之血,更重要的要止经脉中未曾溢出之血。其说:“所谓止血者,即谓此未曾溢,仍可复还之血,止后使不溢出,则存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说明止血含有调气宁血的意义。
★唐氏也重点论述了血中瘀证,认为离经之血与营养周身之血是不同的,血中有瘀不仅要消除瘀血,更重要的是促使血液新生。他说:“亦是瘀血不行,则新血断无生理,然又非去瘀一事,生新另一事也。盖瘀血去则新血已生,新血生而瘀血自去,其间初无间隔。”说明祛瘀一法中也可寓有补虚的作用。
如瘀血在经络脏腑之间,则周身作痛,以其堵塞气之往来,故滞碍而痛,治宜通瘀,“通则不痛”。用佛手散加桃仁、红花、血竭、续断、秦艽、柴胡、竹茹、甘草,酒为引;或用小柴胡汤加当归、芍药、丹皮、桃仁、荆芥,尤为通治内外之方。
三.血证的治疗方药
唐氏治疗血证,在选方用药上均以病因、病情、病所为依据。如吐血在胃,便以治胃为主,方用大**连泻心汤,以清降胃火。他说:“方名泻心,实则泻胃,胃气下泄,则心火有所消异,而胃中之热气,亦不上壅,斯气顺而血不逆矣。”
又如肠风下血,病在肠,《内经》名为“久风”,是风气久留不去,内陷于肠。治疗时,务必使内陷之邪,上升外达,方用葛根芩连汤以升举下陷肠中之风邪外,又加和血疏散之品,如荆芥、当归、柴胡等。
其它因血瘀者用血府逐瘀汤加减。
因酗酒厚味生热者,方用白虎汤以清胃火。
因外感者,方用麻*人参芍药汤或小柴胡汤,驱散外邪。
因温疫伏热者,方用清瘟败*散或犀角地*汤大清血中之火。
因劳倦伤脾,脾不统血者,方用归脾汤。
因肝经郁火挟痰带血者,方用逍遥散加山栀、五味等。
情如此类,都是以证求因,循因用药的例证。
唐氏《血证论》是他平生治疗血证经验的结晶,其对血证病候进行分门别类的归纳,并详细叙述了辨治方法和具体方药,可谓条分缕析,辨治详尽,是我们学习和研究血证的重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