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头条资讯平台
在上篇报道中,我们简单了解到了湖南阿贵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背景与营销模式,在本篇报道中,我们将要深入观察的是围绕着“AHHC医用多肽凝胶”在宣传方面有何不当之处。
医用凝胶,包治百病?
目前,湖南阿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推广的产品就是这款名为“AHHC医用多肽凝胶”,也称“AHHC冷敷凝胶(涂抹型)”的产品。据介绍,其主要成分包括:纤联蛋白、植物干细胞、当归、三七、雷公藤、虫草、山药、芦荟、补骨酯、葛根、枸杞、女贞子、肉苁蓉,黑茶精华和多种天然生物活性多肽等。说到这款凝胶产品的功效,各种宣传资料在当下将之包装得可谓令人惊叹。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关于该产品的宣传资料当中,这款凝胶产品被如此描述:一款颠覆了医疗、美容、保健品三大行业,立竿见影的抗衰高科技爆品!不用口服、无需注射。每天早晚涂抹手腕一次,10秒渗透皮肤,20秒进入全身血液循环,3分钟转化成能量修复受损,衰老,以及病变细胞,全面调理身体健康的革命性产品,使用六个月,让生命年轻10-20岁。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宣传,该产品的治疗功效也是涵盖到了人体健康的各个方面和身体中的大脑、心脏、肝、脾、肺、肾、胃等重要器官,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无所不医的“神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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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宣传图片皆来源于网络)
不同的宣传材料对该产品所宣称的多种功效的表述基本上大同小异,另外一些被经销商在朋友圈中分享的宣传图片,其夸张程度也一样不遑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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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宣传图片皆来源于网络)
甚至还有部分资料在对外宣传中做出了关于此凝胶所具功效的断言以及保证。
根据我国年新修订的《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对于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违法内容等行为的,将由工商行*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外,上述广告还使用了大量的数据,却并未表明数据的出处。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若广告引证内容违反相关法规,将由工商行*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产品资质,虚假宣传
前文所提及到的这些宣传资料,对该产品的吹嘘已经达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那么这款产品是药品,还是医疗器械?该产品所具备的资质究竟是怎样的呢?经查,“AHHC医用多肽凝胶”的生产企业为广州赛美药业有限公司,备案号为“粤穗械备号”,属于冷敷凝胶。
经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