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的通知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企业: 经建设部批准,自2001年起,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开展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活动,已经成功的开展了九年。通过该项评选活动,行业的整体施工质量和设计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有力的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为了鼓励施工企业持续创优和不断提高装饰工程质量,我会决定从2009年起每年评选并表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同时增补2002—2006年,2003—2007年,2004—2008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的表彰。 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称号的企业必须连续5年或5年以上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承建奖为计),并随着业绩积累,晋级为星级明星企业,即1星级至少需有连续10年以上的获奖业绩,或两个完全不同年份段的明星企业业绩,2星级至少需有连续15年以上的获奖业绩,或三个完全不同年份段的明星企业业绩,以此类推。 特此通知附:“2005—2009年、2004—2008年、2003—2007年、2002—2006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的名单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09年11月28日附:“2005—2009年、2004—2008年、2003—2007年、2002—2006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的名单:
/2005—2009年、2004—2008年、2003—2007年、2002—2006年全国建筑工程装2009年12月3日饰奖明星企业”的名单.doc